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,给我们国家的有钱人画了一个大饼,他们利用这些有钱人对于西方的信任和向往,给他们大肆推广家族信托这个大饼。意思就是把财富转移到境外的这些金融机构,由他们的专人进行管理,可以让这些有钱人的子孙后代永葆富贵。 家族信托说白了,就是把自己的钱、房子、股票这些资产交给外国的金融机构打理,签个合同,让他们按照你的意思分给子孙。听起来挺省心,可实际操作起来麻烦大了。 就像俏江南的张兰,当年为了避债把资产装进离岸信托,结果因为自己还握着公司账户的控制权,被法院认定信托无效,钱全被债主拿走了。 这就是典型的 “信托被击穿”,表面上资产隔离了,实际上控制权还在自己手里,法律上根本不认账。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为啥这么卖力推销家族信托?说白了就是盯上了咱们的钱袋子。他们宣传的那些好处,像避税、资产隔离,都是有条件的。 就说税务规划,要是受益人有美国身份,用外国委托人信托(FGT)能暂时省点税,但委托人一去世,信托就变成外国非委托人信托(FNGT),之前累积的收益要按 50% - 70% 补税,连本带利算下来,能把家底儿吃掉一大半。 更麻烦的是,这些信托机构为了赚钱,有时候根本不管你的实际情况。比如你有国内的房产、公司,硬要装进境外信托,法律上根本不承认。因为中国的房产只能按国内法律处理,外国信托管不着。 要是信托里混着境内外资产,一旦出事儿,两边法律打架,最后吃亏的还是你。就像有些人为了避债把国内资产转到境外,结果被法院认定转移财产,信托直接作废,钱全得吐出来。 现在国家对境外资产的监管也越来越严了。2025 年 CRS(共同申报准则)执行得更紧,你在外国银行的账户、买的股票、信托里的钱,外国税务局都会传给中国税务部门。 前两年好多人收到补税通知,投资港美股赚的钱都得按 20% 补税,连滞纳金都算上,少则十几万,多则上百万。 这还只是投资收益,要是信托里的钱没申报,后果更严重。以前觉得把钱藏到国外就没人知道,现在可不行了,信息全透明,想避税难上加难。 有人可能会说,那我找个靠谱的外国机构,把合同签得严严实实的,是不是就没问题了?可别忘了,法律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 就算合同写得再好,外国法院判案的时候,还是会看实际控制权在谁手里。你要是还能随意调动信托里的钱,或者信托公司根本不管你怎么操作,法院就会认定这是 “假信托”,资产保护功能根本没用。 而且外国金融机构都是盈利机构,他们更关心自己的手续费,你的利益他们未必真上心。 其实,咱们国家现在也在大力发展自己的家族信托。北京、上海这些地方已经试点股权和不动产信托登记,把公司股权、房子直接装进信托,法律上明明白白,既安全又省心。 比如有位生物医药企业家,通过国内信托把股权传给儿子,既保证了公司控制权,又能让儿子慢慢学习管理,还约定第三代得做公益才能继承财产,把财富传承和家风培养结合起来。这种国内信托不用折腾外汇,也不用担心中外法律冲突,更符合咱们的实际情况。 说到底,家族信托不是不能用,但得擦亮眼睛。别被外国机构的 “高大上” 宣传冲昏了头,先弄清楚自己的资产状况、税务身份,再找专业的人设计方案。 要是涉及境外资产,一定要找熟悉中外法律的团队,把控制权、税务、传承顺序都写得清清楚楚。更重要的是,别想着一步到位,信托设立后还得定期审查,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。 现在国家对财富管理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,国内的信托、保险、基金都能提供长期规划服务。与其把钱交给外国机构,承担那么大风险,不如多了解了解国内的工具。 毕竟,自己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才是最可靠的保障。有钱了想让子孙过得好是人之常情,但盲目相信外国的 “大饼”,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。实实在在把钱放在看得见、管得着的地方,比啥都强。